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于2021年12月9日依法裁定受理对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大房地产公司”)进行重整。为推进富大房地产公司重整工作,实现公司经营价值最大化,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参与富大房地产公司重整事务,以期借助重整投资人的资金实力和资源优势为富大房地产公司筹集偿债资金、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实现重整再生的目标。现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681320471D,法定代表人王华兵,注册资本11000万美元,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住所地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莲花砚6号101号,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自由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示信息及内档资料,富大房地产公司现有法人股东1名,股东名称为松日资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验证报告证明富大房地产公司实收资本为93,855,967.37美元,占认缴注册资本的85.32%。股东松日资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00%股权目前已质押给深圳市国威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管理人目前正在进行以下工作:接受债权申报、开展财产调查、依法参加诉讼仲裁、准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接洽重整投资人等。富大房地产公司部分事项的具体情况将在意向投资人报名后,根据重整工作的进度,适时向意向投资人披露。
截止2022年3月10日,富大房地产公司目前的财产情况为:一台雅阁牌小汽车、少量的银行存款、KXC-D2-2地块及上盖在建工程广州松日总部大楼的房地产。富大房地产公司名下房地产详细情况如下:
富大房地产公司名下持有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创新路以东、光谱东路以北KXC-D2-2地块(不动产登记字号:2011国用5000025)及上盖在建工程广州松日总部大楼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180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5919.40平方米)。在建工程项目规划由两座塔楼、一座裙房及地下室组成,塔楼一为酒店/行政服务式酒店,47层高,188.5米;塔楼二为21层高办公楼;裙房为5层高建筑,为酒店配套;地下室内共5层,主要为地下停车场及设备用房。在建工程已于2018年停工,已完成封顶,但未整体完工并投入使用,未有销售。
广州中院(2021)粤01执3572号案件曾作出《委托书》,委托广东安诚信房地产与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前述地块及在建工程进行评估。该评估机构于2021年11月13日作出评估报告,评估前述地块及在建工程在2021年11月3日的正常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562,845,800.00元。【注:如重整程序中需重新评估的,管理人将另行公告评估结果】
截至2022年3月14日,共有13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31,768,361,641.11元。管理人经审查,初步确认债权总额为20,840,903,652.81元,其中:确认职工债权112,054.43元,涉及1家债权人;确认工程款优先债权363,453,750.85元,涉及2家债权人;确认有财产担保债权789,749,174.25元,涉及1家债权人;确认普通债权19,687,588,673.28元,涉及10家债权人。管理人因涉诉、待补充资料暂缓确认债权人申报的债权4,926,386,750.01元,涉及5家债权人。
实际债务情况将有待债权申报、审核及生效裁决确定,上述披露的富大房地产公司对外负债数据仅供参考。
1.参与遴选的重整投资人应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依法诚信经营的企业或中国公民个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行为人、最近三年无欠税情况;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对富大房地产公司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具有完备的组织结构,拥有与富大房地产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够提供具有可行性的经营方案;
4.具有合法资金来源和支付本案重整对价的能力。
1.报名开始时间:2022年3月15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
3.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13699807531
4.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B座1112
5.报名时间如有变动,以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一)报名
投资人如有报名意向,请在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以下资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一份;
2.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料: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需提供的主体资料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股东会同意参与富大房地产公司投资及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决议复印件;
3.送达地址确认书。
前述材料中的《重整投资意向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为格式文件,必须按照管理人提供的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二)资料查阅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按上述要求报名之后,可向管理人提供需查阅资料的清单申请查阅富大房地产公司的相关资料。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富大房地产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前,应对富大房地产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对富大房地产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在充分了解富大房地产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的基础上,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三)缴纳保证金并提交《重整预案》
意向投资人报名后,管理人将书面统一通知在指定期限内交纳重整保证金1亿元,并按要求提交包括《重整预案》在内的相关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按管理人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并提交全部参与遴选文件的意向投资人,有资格参与富大房地产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
(四)遴选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富大房地产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投资人遴选规则》选定重整投资人。
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