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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秘书长郑飞虎一行走访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
11月19日下午,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下称“协会”)秘书长郑飞虎、行政总监陈丽华到会员单位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下称“康浩律所”)走访交流。康浩律所破产团队负责人郑中鹏律师,破产团队主办律师梁昕卉律师、曾娜律师,破产团队执行人员蔡佳君参加座谈会。
协会秘书长郑飞虎表示,协会组织走访活动意在加强与会员的交流互动,深入了解会员需求,听取会员对协会和破产审判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希望大家畅所欲言、群策群力,为加强协会建设、共促破产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郑中鹏律师对郑飞虎秘书长一行的走访指导工作表示欢迎,期待未来与协会构建更紧密的联系,共同助推广州地区营商环境优化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随后,郑中鹏律师介绍了康浩律所破产业务办理、团队建设和知识库管理制度,其他参会律师亦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就破产企业接管、预重整业务的难点与热点等多个问题交流,本次座谈会圆满结束。
2018年9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编制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有关事项的公告》。经过全省统一的专业能力测试,2019年3月28日,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成为实施管理人名册编制工作后,首批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机构,同时成为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会员单位。
自康浩入选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以来,康浩多次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多次担任了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或清算组,破产团队成员熟悉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预重整及重整、和解等程序,财产处置经验丰富。自开展破产法律服务以来,康浩为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提供了破产清算、强制清算与破产重整等相关法律服务,积累了全面且丰富的破产法律服务经验,能有效掌控破产法律服务存在的风险,并通过专家论证与团队研讨解决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中涉及的各类疑难复杂问题,保证法律服务优质高效。为提高康浩律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保障破产法律服务质量,康浩制定并实施了《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实现破产管理人工作规范化。同时,康浩深耕破产法律研究,结合丰富的公司法律服务与破产实务经验,分别针对不同破产程序制定了《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破产与清算办案规程》,并有效梳理了破产案件办理脉络,形成《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破产与清算工作流程指引》,以期通过借助流程化的管理、严谨的风险防控,努力实现破产案件办理的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