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 聘任研究院首届院长2025年9月1日,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研究院首届院长聘任活动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隆重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青年学者、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阳光、广州破产法庭庭长陈丹、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郑飞虎出席活动并致辞,另外相关领域嘉宾代表等一百多人出席本次活动。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郑飞虎郑飞虎会长致辞表示: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愿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徐阳光教授同心同向,在广州中院的指导下,汇聚众智众力,共拓新局、共谱新篇,研究院必将成为全国破产法治研究的标杆,为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致辞后,活动进入院长聘任核心环节,由郑飞虎会长向徐阳光教授颁发聘书。徐阳光教授随后,徐阳光教授致辞表示: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全国200多家管理人协会中最早成立的协会、而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研究院也是全国首家协会下创立的研究机构,作为一名关心、热爱破产法和破产法事业的学者,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研究院的创立和开展破产相关研究工作,故在报请所在人民大学法学院同意后,出任了研究院的首任院长。同时,徐教授提出,希望研究院能高瞻远瞩规划好未来工作,将广州的成果、经验进行汇总和理论提升,并争取推广到全国。本次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研究院首届院长聘任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十一期 | 徐阳光:破产法修改的具体问题分析2025年9月1日,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的“广州破产法大讲堂”第十一期讲座顺利开讲。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青年学者、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研究院院长徐阳光应邀作为主讲嘉宾授课。本次讲座由广州破产法庭领导主持。广州破产法庭审判人员、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等一百多名代表参加。专家授课徐阳光教授的授课主题为《破产法修改的具体问题分析》徐教授从破产法的名称、体例的修改意见,到个人、非营利法人等特殊主体立法建议,再对“执破融合”、“驳回申请”、“待履行合同”、“自动中止”和“集中管辖”等总则条款,需从理论及实务角度进行修订,以增强法律可操作性。最终,徐教授提出了制定一部名称准确、统一涵盖个人与各类组织、融合三大程序的《破产法典》,并完善程序规则。讲座后,来宾纷纷就实务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请教徐教授,徐教授精辟的见解与实用的建议赢得了现场的阵阵掌声,将学术交流氛围推向高潮,本次活动获得圆满成功。
我会会长郑飞虎在第三届法治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重组论坛上作“十年再启新征程,创新管协架构新质生产力赋能”发言2025年8月30日,第三届法治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重组论坛在苏州隆重举办。本次论坛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专家、司法机关代表、破产管理人、投融资平台及企业界精英,聚焦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度关切企业面临的困境,针对企业市场退出机制等社会各界广泛瞩目的话题展开深入研讨。在“新发展理念与破产制度创新”单元中,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郑飞虎应邀发表“十年再启新征程,创新管协架构新质生产力赋能”主题发言,介绍广州庭外重组经验,重点阐述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四个中心协同开展企业庭外重组经验,企业纾困中心前端引导困境企业接受管理人引导,后端涉外重整中心解决涉外重整难点,共同体中心解决投资人引进堵点。本届论坛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和实务精英,聚焦新发展理念和破产法体系构建,紧跟破产法理论与实务前沿,为助企纾困重组提供智慧。协会代表的此次参会与分享,加强了与行业专家的对话交流,未来协会将与破产届同仁一道,共同为推动破产法律实务的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管理人队伍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我会会长郑飞虎受邀在浦发银行2025年风险资产盘活专题沙龙分享破产重整理念2025年7月17日下午,浦发银行广州分行举办了2025年风险资产盘活专题沙龙。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郑飞虎应邀作为演讲嘉宾分享破产重整的心得与体会。郑飞虎会长以《企业并购新策略暨特殊资产重整中超车机遇》为题,以其承办的全国典型案例——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为切入点,并结合预重整及重整方式承办的多个行业标杆项目实践,深度解析特殊资产重整领域的资源整合逻辑,特别以企业并购策略角度分析创业超车机遇。郑会长指出,预重整与庭外重组本质上是对市场资源的再分配、再利用、再生产、再成效,是对企业生产要素的深度重构,更是新质生产力在制度层面的生动实践。协会代表的此次参会与分享,促进了与金融界的对话交流,未来协会将继续加强与社会各界开展多元化交流互动,确保行业信息的畅通无阻。携手共促破产事业的创新发展,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同行共话・走进管理人” 系列活动第一期成功举行为促进破产管理人行业交流,提升业务能力,推动行业稳健发展,8 月 13 日下午,由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培训与发展工作委员会主办、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承办的 “同行共话・走进管理人” 系列活动第一期在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本次活动旨在为破产管理人搭建深入交流、携手共进的平台,助力同行加深了解、相互学习,共同提升专业素养,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苏文卿律师、理事谢然律师、监事阮思宇律师,以及培训与发展工作委员会柯思华主任、执行主任李彪律师,委员会委员陈永健律师,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执委董泽云律师、广东诺为律师事务所丘夏雯律师、广东良吉律师事务所林霞律师等同仁参加本次活动。活动由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培训与发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叶思刚律师主持。活动伊始,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苏文卿律师致辞。她指出,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破产管理人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而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是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动力。苏会长希望通过 “同行共话・走进管理人” 这一系列活动,能够为各位同仁搭建起一座坚固的沟通桥梁,让大家能够深入地分享经验、交流心得,共同探索行业发展的新方向、新思路。同时,苏会长也对炜衡广州所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认为本次活动为系列交流活动开了一个好头。随后,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执委董泽云律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对市管协领导嘉宾及同行们表示欢迎,指出企业破产重组对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秩序至关重要,管理人角色关键。面对复杂案件,管理人需加强学习交流以应对挑战。他期待活动促进经验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助力行业发展,炜衡广州所将一如既往支持此类活动。在主题分享环节,李彪律师率先登场。他结合丰富的实战案例,对管理人工作中主要涉及的四类诉讼案件,包括注册资本追缴、无法...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小微企业重整专业委员会与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培训与发展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破产法上的偏颇撤销及其例外”讲座2025年8月8日下午,由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小微企业重整专业委员会与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培训与发展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的“破产法上的偏颇撤销及其例外”讲座在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何欢担任主讲人,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李忠鲜担任点评嘉宾。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曾利霞,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李山林,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陈晓建,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贺红华、监事张旭生,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小微企业重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练情情、副主任李开武、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培训与发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钱兴及各地破产管理人、律师同仁等参加了本次讲座。由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培训与发展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郭汉斌主持。讲座伊始,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曾利霞致辞,对何欢老师、李忠鲜老师及各位破产管理人、律师同仁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预祝本次讲座取得圆满成功。专家授课讲座中,何欢老师以最高院指导案例151号、“交叉担保”案、“换取信用证”案等几个著名的破产法上的偏颇撤销案例引出讲座主题,以案说法调动参会管理人的钻研兴趣,同时阐明“偏颇撤销”的立法原理,以及“公平清偿”中“公平”的相对性和债权人整体和个人利益的立法取舍。其后,何欢博士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深度剖析,向大家解释了“偏颇撤销”的要件,并重点归纳了破产管理实务中“偏颇撤销的例外”情形,给予管理人履职有力的理论支持。何欢老师主题分享后,李忠鲜讲师做了精彩点评。李忠鲜老师指出,何老师的主题分享从法学理论出发,既有对实务的探索、批判,也有哲学层面的思辩,对破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