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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抚顺特钢(600399)发布公告称公司通过法律程序完成破产重整,实际控制人将由辽宁省国资委变更为锦程沙洲实际控制人沈文荣,间接持有公司38.22%的股权。2016年3月,因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发生债务违约,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东北特钢集团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锦程沙洲、本钢板材作为东北特钢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大连特钢、大连棒线重整的投资人。本次重整后,锦程沙洲拟持有东北特钢集团43%的股权;本钢板材拟持有东北特钢集团10%的股权;债权人拟持有重整后东北特钢集团股权比例约为47%。锦程沙洲将通过破产重整司法程序获得东北特钢集团38.22%股份,成为东北特钢集团控股股东。 资料显示,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锦程沙洲未持有公司股份,辽宁省国资委通过东北特钢集团间接持有公司38.22%的股权,为实际控股股东;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后,锦程沙洲通过东北特钢集团间接持有公司38.22%的股权,实际控制人将由辽宁省国资委变更为锦程沙洲实际控制人沈文荣。 公开资料显示,锦程沙洲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为沈文荣,持有其股份的70.53%。其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为沙钢集团,持有A 股上市公司沙钢股份 20.34%的股权。沙钢集团主要从事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及销售等。财务数据显示,2014年—2016年,沙钢集团实现营收分别为1371.27亿元、1205...
发布时间: 2017 - 09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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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起草人、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9月6日在法制日报社主办、法人杂志承办的“《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研讨会”上公开了他的最新观点。李曙光认为,破产法下一步应该从破产案件的受理、和解制度、跨境破产、个人破产等八个方面进行修改。此前,经济观察报曾刊发过《庄吉镜鉴——破产法十年荆棘路》的特别报道,并专访李曙光。在9月6日的“《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研讨会”上,与会专家结合“庄吉案例”、“太子奶案例”,对破产法实施十年来的变化和遇到的障碍进行了深入讨论。关于破产法实施十年的变化,李曙光认为,破产法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扮演着改革突破口的重要角色,破产法的实施正成为许多地方政府工作的重心,也是国企改革的重心,这在十年前是很难想象到的。 但随着中国各种市场要素的变化,十年前的《企业破产法》已经不能完全满足需要。设立破产管理局呼吁了20年李曙光认为,首先应该修改的是破产案件的受理。我们现在已经有这么多破产法庭了,但是这个破产法庭现在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依据,这一轮有这么多的中院、高院设立了破产庭,应该在法律上给他一个地位。同时,他认为中国的破产法庭应该从地方法院当中拿出来。为实现破产法庭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当的专业性、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破产法庭应该有特别的地位和法律支撑与西方国家的破产管理机构设置不同,中国的破产管理都是由法院系统来管理,特别是所有破产的指引,很...
发布时间: 2017 - 09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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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企业”不死僵局如何破解?法院来“开刀”了。15日起,104家国有“僵尸企业”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走向“死亡倒计时”。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集中裁定受理104件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涉及广东省属企业15家、广州市属企业89家,注册资本金总额人民币3.48亿余元、美元1821万元、澳元560万元。广州中院首次以“竞争+打包+摇珠”相结合的方式选定管理人,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标志着目前为止全国最大规模“僵尸企业”集中进入司法清算程序。在审案件过半涉及国有“僵尸企业”当前,广东省、广州市正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目前广州市存有大量国有“僵尸企业”,其中既包含广东省属企业,也包含广州市属企业。根据《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到2018年底,“僵尸企业”要基本实现市场出清,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企业退出机制更加规范完善。广州市人大代表、本批“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管理人之一的田子军律师受访时说,“僵尸企业”占用投资人的各种资源和精力,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过往,国有“僵尸企业”不愿退出市场,但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下,国有“僵尸企业”进入破产及强制清算程序并非坏事,这也是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运作的要求。2016年12月,广州中院在全省率先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统计显示,2017年以来,广州...
发布时间: 2017 - 08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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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晚间,由受托管理人发布的公告确认由五洋建设发行的”15五洋债“出现回售及付息违约,”15五洋02“亦因此出现交叉违约。德邦证券相关负责人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德邦证券作为两只五洋债的受托管理人,高度重视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目前已制定了初步的五洋债司法处置工作方案。  据介绍,德邦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在债券违约后推进司法处置工作的具体方案如下:取得授权的方式为,以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授权为原则,债券持有人单独授权为例外。  一是召开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第一次会议已于6月23日召开)并取得授权。8月15日将发出召开“15五洋债”、“15五洋02”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会议将于8月31日以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及表决;议案主要包括授权德邦证券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申请仲裁;申请或参与发行人破产。  二是接受债券持有人单独授权。8月15日,德邦证券将公告通知每一个债券持有人均可以在8月31日前向德邦证券提交书面委托授权书,单独授权德邦证券采取法律行动。  德邦证券表示,单独授权主要目的是为防止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授权议案未获通过,有意愿采取司法救济方式追索债权的债券持有人的权利无法及时得到保护。如果债券持有人会议未给予德邦证券授权,则德邦证券将代表单独给予德邦证券授权的债券持有人申请仲裁。  据德邦证券介绍,在司法处置方式上,将对“申请发行人破产、提起仲裁”两个方案...
发布时间: 2017 - 08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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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广州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将集中裁定受理104件“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涉及广东省属企业15家、广州市属企业89家,注册资本金总额人民币34831.07万元、美元1821万、澳元560万。据悉,这是全国首次以“竞争+打包+摇珠”相结合的方式选定管理人,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标志着目前为止全国最大规模“僵尸企业”集中进入司法清算程序。今年以来受理123件破产及强制清算案广州市中院副院长吴筱萍介绍,此次广州中院通过集中裁定受理、集中选定管理人、集中选定审计机构、集中公告的方式统一推进,开启司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快速通道,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据介绍,2016年12月,广州中院在全省率先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2017年以来,广州中院受理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共计123件,是去年同期的近9倍。目前,在审的362件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中,涉及国有“僵尸企业”193家,占在审案件总数53.31%。其中,涉及央企下属企业1家、省属企业69家、市属企业123家。“僵尸企业”清理平台APP实现动态管理记者浏览这104家“僵尸企业”发现,有昔日颇具盛名的广东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广州市中国旅行社也位列其中。而且广州中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国旅行社票务中心也随之提出破产申请。另外,广州市牛奶公司购销部、经营部、原料批发部也一并申请破产,而广州钢铁集团则有包括广州市广钢房...
发布时间: 2017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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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2017年08月03日,台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标志着台州市破产管理人行业的队伍管理、业务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破产管理人也有自我管理的机构和学习交流的平台。  近几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国家、省里都提出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强调企业兼并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对产能过剩行业实行关停并转,对“僵尸企业”采取资产重组、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处置。  作为处置“僵尸企业”加快市场出清的有力手段,破产清算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但也面临着新机遇、新发展、新挑战。“目前,我市管理人队伍都是从律师和会计师行业转任,还存在着专业知识更新不够、工作能力和专业团队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敏说。  台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首批会员中,个人会员35个、单位会员15个。协会最主要的工作是协助会员做好法院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工作,同时反映会员正当、合理诉求,支持会员依法开展业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并代表全体破产管理人就行业发展中的事物与相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财税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协调。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发布时间: 2017 - 08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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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正式实施10周年。为进一步推动破产案件管理人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破产法实施之初确定的管理人名册进行了更新。经过向社会公布申报条件、明确评审标准、严格评审程序、组成专门评审委员会评审、征求行业协会和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示初审名册、受理异议并审查等程序,415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进入《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成为一级或二级管理人。新版管理人名册于7月31日正式向社会公布。 来源: 大河网(郑州)
发布时间: 2017 - 08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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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是东北特钢集团及破产管理人向大连中院申请第二次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截止日期。  根据《破产法》第79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如果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而7月10日,正是法律允许的给予东北特钢重整的最后期限。  从2016年10月10日到2017年7月10日,一共273天,这是东北特钢重整过程的周期。在此期间,围绕重整,当事人东北特钢和战略投资人以及众多债权人的谈判胶着。  在东北特钢内部,关于战略投资方,也就是此次重整的接盘人究竟是谁,一直传言不断。  6月21日,东北特钢下属子公司的一位不愿具名人士向经济观察报透露,去年年底以来,鞍钢集团和东北特钢一直在时断时续地接触,这期间集团内部始终伴随着鞍钢能否接盘东北特钢的传闻。  该人士所在的公司,在此期间一共与鞍钢正面接触了两次,分别是鞍钢方面对该东北特钢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和审核。该人士对经济观察报称,除了鞍钢之外,没有其他意向投资人对子公司层面有过类似的接触。  6月22日,作为清算组成员,辽宁省工信委冶金处官员向经济观察报表示,在寻找战略投资团的过程中,有包括鞍钢、本钢甚至是部...
发布时间: 2017 - 07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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