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 徐绍史 出席并讲话 贺荣主持2021年6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一行到最高人民法院调研人民法院实施企业破产法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周强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周强表示,修改完善企业破产法,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配合做好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和企业破产法修改相关工作,为完善我国破产法律制度作出积极贡献。周强表示,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审理破产案件,切实增强做好破产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周强表示,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要全面系统总结全国法院在适用企业破产法过程中积累的实践经验,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修改企业破产法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健全破产法律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市场要素和资源高效配置等方面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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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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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提高破产审判工作质效、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包头中院首次携手温州破产管理人协会,举办了包头破产审判的业务培训,此次培训的讲师们全部来自于温州破产管理人协会。首次探索共建了东部与西部地区法院与破产管理人联动机制。包头温州 破产审判促成联动 据包头中院副院长贺亚丽介绍,包头中院破产业务刚刚起步,基层法院的法官和管理人们对破产业务还非常陌生,各项制度还不齐全,受制于管理人名册,管理人队伍难以建设等等。针对这种情况,包头中院将眼光看向了破产案件办理走得较早的江浙地区,尤其是温州。 温州市破产案件大量办理起步于2012年。当时,温州民间借贷金融危机爆发,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濒临倒闭,企业老板跑路跳楼现象频发。为了保护民营企业、企业家,化解经济困局,温州法院大量受理破产案件,并向社会宣传“与其跑路,不如申请破产保护”的理念。此举不仅挽救了一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稳定了当地的金融秩序,也培养了一批专业的破产审判法官和破产管理人。2016年1月9日,浙江省第1个、全国第2个地级市的破产管理人行业自治组织——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目前,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的会员63个,其中包括60个机构管理人、3个个人管理人。多年来,温州的破产审判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温州破产审判工作在府院联动机制、预重整制度、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的“温州经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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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我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编制评审工作的公告关于开展我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编制评审工作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我院于2018年9月12日发布《关于编制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有关事项的公告》,接受本省辖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申请加入管理人名册。至报名截止日,共有464家中介结构、622名个人报名申请,报考总人数3148人。经组织名册编制考试,按编制公告确定的1.5:1比例进入评审,共有378家机构、148名个人入围。根据编制工作安排,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入围名单的确定按照编制公告设定,根据我省破产审判实际,本次编制设定一级管理人20名,30名申报机构进入评审。各市二级、三级及个人管理人按照编制公告规定的上限,以1.5:1确定各市进入评审的名单。所在市申报机构和个人低于拟入围名额的,以实际申报数为准。各市进入一级管理人评审的机构同时参与本市评审。各市分类及入围上限见下表:类别区域二级、三级管理人个人管理人入围名单一类地区广州、深圳不超过45家不超过10人机构前68名,个人前15名二类地区佛山、惠州、东莞不超过20家不超过5人机构前30名,个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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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全国法院执行转破产工作推进会在深圳召开。2017全省法院通过“执转破”受理破产案件277件,审结46件,通过“执转破”中止、终结执行案件43802件,全国最多、效果最好。深圳中院还于近日发布了全国首个“执转破”工作双“指引”。2017年,全省法院“执转破”解决执行案件占全部执行结案的7.06%,是年初制定目标的1.46倍。在已结的破产案件中,平均每件破产案件可消化执行案件258件,效果较好。广东法院特别是深圳中院的“执转破”工作成效显著,堪称全国法院的典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广泛好评,值得全国法院推广和借鉴。 来源:南方日报、广东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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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广州法院调研指导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晓丹等参加调研。 上午,周强先后来到天河区法院、海珠区法院考察,亲切看望法院干警,深入了解工作情况,听取张坚雄院长、邬耀广院长工作汇报。 下午,周强来到广州中院新审判业务大楼,考察了第一法庭、新型审判团队办公室、广州法院审判执行指挥中心等,观看了智审系统、“法官通”移动办案平台、“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演示,对具有广州特色的智慧法院建设成效予以充分肯定,要求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向全国法院推广。 在广州中院举行的座谈会上,周强先后听取了广东高院龚稼立院长、广州中院王勇院长工作汇报和谢晓丹书记的介绍,与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白映玉、陈海仪和全国政协委员鲁晓明等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周强对广州法院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广州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发挥体制优势,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和破产审判机制改革等,探索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办案机制改革,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广州经验”,为新时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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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17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了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设立破产审判庭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经认真讨论,对人民法院破产审判涉及的主要问题达成共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8年3月4日印发了《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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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下午,市中院组织召开最高院2017年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制度研究》开题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勇担任课题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担任副组长。吴筱萍出席开题会并讲话,南京中院破产庭庭长王静、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徐阳光、省法院破执庭副庭长陈良军、深圳中院破产庭法官白田甜等学者专家应邀参加开题会。会上,徐阳光阐述了“执转破”产生的大背景,重点从调研课题的重要意义、预期目的、调研方法、框架结构等方面提出了建议。陈良军从“执转破”的现状问题切入,提出执行与破产制度改革的构想。王静对调研提纲的完善、调研方法的运用以及“执转破”的必要性等方面进行阐述。白田甜主要对“执转破”的定位以及审判实务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路径方面提出了建议。在听取专家们的发言后,吴筱萍副院长代表王勇院长感谢学者专家远道而来为课题建言献策,指出广州中院中标最高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要求全体课题组成员:一要确保按时完成调研任务,高度重视,步步到位,保证课题调研每阶段每环节环环相扣,按计划推进调研工作;二要确保高质量完成调研任务,齐心协力,善做善成,力争课题调研以“优秀”通过验收,助力广州中院整体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来源:广州中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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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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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去年广东全省法院审结破产案件602件,其中近60%的案件在6个月内结案。 2016年8月8日,全国高级法院第一个破产审判庭在广东诞生。截至去年底,珠海中院、惠州中院等7个中院,中山第一法院、东莞第一法院两个基层院设立破产审判庭,“1+7+2”破产审判新格局初步形成。 为突破破产审判“立案难”“效率低”等瓶颈,广东高院要求全省法院“登记审查、依法受理”,做到“有案必立”,并在全国首推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2017年全省法院新收破产案件数量1182件,同比增长137.35%,占全国12.33%,审结案件602件,同比增长68.63%,其中近60%的案件在6个月内结案,审判质效均领先全国。 “执转破”是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的一项新制度,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的,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同意案件可以移送破产以终结程序。2017年广东法院通过“执转破”受理破产案件350件,消化执行案件4.3万件,成为破解“执行难”的新举措。广东高院还对破产案件开放执行查控系统,并采用边控等执行惩治措施。 为妥善处置“僵尸企业”消化过剩产能,广东法院为“僵尸企业”处置开通“绿色通道”,推行“三先三后”受理模式及“四集中”审理模式。2017年,受理“僵尸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267件,审结138件。广东高院在省委、省政府重视支持下,由省财政厅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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