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半岛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重组项目债权申报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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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半岛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重组项目债权申报通知公告
2025年8月14日,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下称“重组中心”)作出《关于确定深圳半岛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项目重组协调人的函》,受理深圳半岛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半岛”)提出的对深圳半岛及其关联公司(深圳半岛城邦置业有限公司、半岛置业(广州)投资有限公司)的重组申请,业务编号为:福重组〔2025〕2号,并确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重组期间重组协调人(下称“重组协调人”),负责人为许展诚。
深圳半岛及其关联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0月10日前向重组协调人(联系人毕律师、李律师;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望海路半岛城邦三期物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6807865、0755-26887567)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在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5087803查阅本公告并查阅、下载《债权申报指引》及债权申报材料。
若后续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深圳半岛及其关联公司重整,重组期间已申报的债权将无需另行申报,债权人与重组协调人在重组期间就法律关系、债权金额、债权性质等的审查结果在重整程序中仍具有法律效力。若债权人选择不在重组期间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重组并行使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深圳半岛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组协调人
深圳半岛城邦置业有限公司重组协调人
半岛置业(广州)投资有限公司重组协调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