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较好的经营前景
卫人医院作为罗定市的一级综合性医院,开设的医疗诊科齐全,且是云浮市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定点医院,具有较好的经营前景。
(二)设备齐全,可尽快恢复经营
医院经营所需的房产及设备完整,且状态较良好。医院拥有血液透析设备、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胃肠镜、腹腔镜、内窥镜、腔镜系统、螺旋CT机、DR机、数字化X射线系统、激光治疗仪等先进设备,有利于尽快恢复经营。
(三)具有良好口碑,获社会认可
卫人医院在当地具备较好口碑,如医院的骨科、眼科、血液透析科等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被当地大众所认可。
(四)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医院交通便利,位于罗定市罗城街道大新前路2号,附近居民区聚集,人口众多,地理位置优越。
(一)招商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4日17:30止。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充裕的资金和相应的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或涉嫌重大违法的行为。
(三)招商要求
1.意向投资人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尽调保证金后,管理人配合开展尽职调查。
2.意向投资人应在招商期限内决定是否投资。如决定投资的,应在5天内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500万元(100万元尽调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投资保证金),并提交投资方案。如招商期限内决定投资并缴纳投资保证金500万元的,管理人视情况赋予其优先购买权。
3.管理人将结合招商引资情况,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4.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请支付至下列管理人账户:
户名:罗定市卫人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账号:15953019230062;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5.关于保证金的退还及转化:
(1)关于尽调保证金:如在招商期限内决定不投资或逾期未决定是否投资的,如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尽调保证金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2)关于投资保证金:如经法定程序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且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投资保证金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3)经法定程序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