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竞争选任管理人的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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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竞争选任管理人的结果公示
本院于2021年12月9日裁定受理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富大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2022年1月5日,本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排名前三的中介机构为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根据《富大公司竞争选任管理人工作方案》,本院通过摇珠方式确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富大公司重整管理人,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为备选管理人。
特此公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