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选管理人申报中介机构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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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选管理人
申报中介机构名单公示
2021年10月12日,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大公司)以其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本院申请破产重整。本院经审查已于2021年12月9日裁定受理富大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决定采用竞争方式选任富大公司破产管理人。
本院于2021年12月10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广州审判网、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官网、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官网对富大公司竞选管理人相关事宜进行公告。报名期间,共有12家中介机构(含联合体,下同)报名参加富大公司管理人竞选,本院经审核后确认了12家中介机构参加竞选的资格,中介机构名单详见附件。现本院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中介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2月18日至20日。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中介机构名单有异议或疑问,请于公示期满前以书面方式向本院提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7日
(联系人:任慧星,020-83210923,gzzylb2017@126.com。)